先聲明,這一篇有點扯,我把街拍比喻成歌曲。
我發現喜歡街拍的人來自四面八方,有些是著名的人像攝影師,拍廣告的,拍電影的也有,更不用說那些業餘的攝影愛好者,我就是後者其中一份子。當我們不工作的時候,走在街上拍自己喜歡的東西。不同背景的人,拍出來的東西都非常不一樣,這是非常有趣的地方。有些街拍照片非常華麗,看起來就像一幅風景圖;有些街頭照非常的衝,非常有電影感;有些照片非常的趣味,非常有喜感;等等。
我籠統的把街頭照非常兩個部分,第一照片的故事性,第二照片詮釋的感覺(黑白、色調)。我把『故事性』比喻成『詞』,而『感覺』比喻成『曲』。一張照片總會有這兩個成份,輕重都由攝者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