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經常有個迷思,到底數碼照片對於現在的人的影響與膠卷時代的照片有何不同?活在數碼年代,我隱隱約約發現因為數碼技術的崛起,不只是攝影,照片對於人們的影響已經不再一樣了。因為攝影方便了,所以照片就過剩了。在這樣的年代,照片對於我們算是什麼?或者說未來的日子裡,照片與攝影會演變成如何?身為一個攝者,肯定比其他人重視攝影,然而攝者會不會重視照片呢?攝者應該把重點擺在拍攝上呢?還是把重點集中在‘生產’照片上呢?
在迷惑與繼續轉牛角尖的歲月裡,我發現了一個偉大的法國文學家,羅蘭巴特(Roland Barthes)。羅蘭巴特有許多著作对于后现代主义思想发展有很大影响,其影响包括结构主义、符号学、存在主义、马克斯主义与后结构主义。這些作品,我都沒讀過。然而他最後一部著作《明室》(Camera Lucida),卻吸引了我。《明室》是羅蘭巴特對於攝影的論述文章的一個合集。
羅蘭巴特不是一個攝影師,他說他沒有那個耐性,無法成為攝者。(不要懷疑,《明室》是在1980年集成書的,在那之前的年代,攝影的確需要耐性。從拍攝,經過暗房處理,再沖洗成照片,還真需要花不少時間。如果羅蘭巴特生在這個年代的話,他絕對會是一個攝者。至少我相信他會是一個手機攝者。)所以《明室》的論點,都是他以‘被攝者’與‘觀者’的身份來評述的。對我來說,這更是可貴了。我好奇,身為一個觀者與被攝者(而不是攝者)對於攝影與照片的看法是怎樣的。
這一篇與『街頭』沒什麼關係,重點都凝聚在『攝影』上。我在治療系攝影家范范的網誌上讀到了一篇
關於《明室》的博文。讀了之後,馬上就提起興趣想知道得更多。所以我就開始在網上尋找《明室》這本書,終於讓我找到了
英文版本。可能是英文水準不好還是怎樣,讀起來還挺吃力的。雖然如此,我還是吸收了一些養分。我想把我所吸收的,再加上自己的看法寫下來,做一個記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