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9月12日 星期五

羅蘭巴特的攝影觀


我經常有個迷思,到底數碼照片對於現在的人的影響與膠卷時代的照片有何不同?活在數碼年代,我隱隱約約發現因為數碼技術的崛起,不只是攝影,照片對於人們的影響已經不再一樣了。因為攝影方便了,所以照片就過剩了。在這樣的年代,照片對於我們算是什麼?或者說未來的日子裡,照片與攝影會演變成如何?身為一個攝者,肯定比其他人重視攝影,然而攝者會不會重視照片呢?攝者應該把重點擺在拍攝上呢?還是把重點集中在‘生產’照片上呢?

在迷惑與繼續轉牛角尖的歲月裡,我發現了一個偉大的法國文學家,羅蘭巴特(Roland Barthes)。羅蘭巴特有許多著作对于后现代主义思想发展有很大影响,其影响包括结构主义、符号学、存在主义、马克斯主义与后结构主义。這些作品,我都沒讀過。然而他最後一部著作《明室》(Camera Lucida),卻吸引了我。《明室》是羅蘭巴特對於攝影的論述文章的一個合集。

羅蘭巴特不是一個攝影師,他說他沒有那個耐性,無法成為攝者。(不要懷疑,《明室》是在1980年集成書的,在那之前的年代,攝影的確需要耐性。從拍攝,經過暗房處理,再沖洗成照片,還真需要花不少時間。如果羅蘭巴特生在這個年代的話,他絕對會是一個攝者。至少我相信他會是一個手機攝者。)所以《明室》的論點,都是他以‘被攝者’與‘觀者’的身份來評述的。對我來說,這更是可貴了。我好奇,身為一個觀者與被攝者(而不是攝者)對於攝影與照片的看法是怎樣的。

這一篇與『街頭』沒什麼關係,重點都凝聚在『攝影』上。我在治療系攝影家范范的網誌上讀到了一篇關於《明室》的博文。讀了之後,馬上就提起興趣想知道得更多。所以我就開始在網上尋找《明室》這本書,終於讓我找到了英文版本。可能是英文水準不好還是怎樣,讀起來還挺吃力的。雖然如此,我還是吸收了一些養分。我想把我所吸收的,再加上自己的看法寫下來,做一個記錄。






對於羅蘭巴特來說,照片就是 referent。我無法具體翻譯他所謂的referent是什麼?但是經過我吸收並且消化了之後,我認為他所要表達的是,照片是複製下來後,讓人拿來參考的具體數據。照片在某個角度,在千分之一秒的當下被拍下來,這種東西只不過是真實的千分之一份,它只能拿來當參考。你可以靠照片去“想像”被拍下來的事物,但你無法具體“感受”照片上的事物。

他不曾一次提起,當照片被拍下來之後就“死”了。照片是一種“死”物,這種說法非常有趣,但是並不是那麼容易理解。他到底要表達的是什麼呢?我想像一個人坐在攝影棚裡,對著鏡頭微笑,因為攝影師要他這樣做。在啟動快門的當下『卡嚓!』他微笑的印象被拷貝了下來。那個時候,照片是照片,他是他。他站了起來,離開了攝影棚。但是照片上微笑的他被定格在紙上,無法移動。因為照片的他“死”了。

羅蘭巴特把攝影分成了三個元素:

A) Operator 攝者
B) Spectator 觀者 
C) Spectrum 被攝者/被攝物

談攝影,總離不開這三個元素。對於羅蘭巴特來說,光學或者說攝影技術一點興趣都沒有。如果讓攝者來談攝影,肯定從是光圈、ISO、曝光時間說起。身為一個觀者,他連構圖都不感興趣。所以讀他所分析的攝影對我來說是另一個嶄新的角度去看攝影。

對於被攝者(羅蘭巴特肯定被拍過照片,他以他的經驗來分析被攝者的感覺),羅蘭巴特提起了有趣的論點。

當他意識到他要被拍攝的時候,站在鏡頭的前面,他拷貝了另一個自己。重點在於“另一個”自己。那“另一個自己”“真實的自己”是不對等的。他拷貝出來的“另一個自己”,是一個他塑造出來的形象,是他認為自己應該是這樣的形象。然而照片被拍下來又是另一回事了,怎麼說呢?

我把那有趣的段落抄了下來:

The portrait-photograph is a dosed field of forces. Four ' image-repertoires intersect here, oppose and distort each other. In front of the lens, I am at the same time: (1)the one I think I am, (2)the one I want others to think I am, (3)the one the photographer thinks I am, and (4)the one he makes use of to exhibit his art.


在人像拍攝的當下,有四種狀況在發生,並且互相碰撞。坐在鏡頭的前面,我是(1)我認為的那個人、(2)我要讓其他人認識的人、(3)攝影師認識的那個人、(4)攝影師要把我的照片加以利用的人。

最後照片上的人像,什麼都不是,只不過是個只能讓人“想像”,卻不能讓人具體“感受”的人像。所以說,一張照片,讓十個人看,可以看出十個故事。因為每一個觀者都有自己不一樣的生活背景,當然會“想像”出不一樣的故事來。這印證了照片是死物,它無法具體告訴你什麼,那些都是你靠“想像”製造出來的。





In other words, a strange action: I do not stop imitating myself, and because of this, each time I am (or let myself be) photographed, I invariably suffer from a sensation of in-authenticity, sometimes of impos-ture (comparable to certain nightmares) .


讀到他這一段落,我猜想,其實羅蘭巴特並不喜歡被人拍攝。我感同身受,其實我對被拍這件事也是沒轍。我不知道要如何擺出好看的表情。別告訴我,自然就好。當我知道我即將要被拍的時候,總會覺得非常焦慮。我最自然的表情,就是我不知道被拍攝的時候的表情。模特兒也是經過無數次被拍的鍛煉,才能擺出好看的表情,不是嗎?

據說畫家亨利 馬蒂斯(Henri Matisse,法國畫家)也是不習慣被拍攝,布列松(Henri Cartier Bresson,法國偉大的攝影家)為馬蒂斯拍人像的時候也折騰了一番。布列松一直在尋找馬蒂斯不注意的時候,才把照片拍下。對布列松來說,那才是馬蒂斯決定性的瞬間。

自拍和被拍是不一樣的。自拍會流行起來,是有原因的。自拍有一份自主的控制成份,你在拍攝之前,大概可以預知拍攝過後的成果,這和被拍有那麼一點差別。我最近開始嘗試自拍,開始鍛煉自己去複製“另一個自己”。




Studium (知面)& Punctum (刺點)

我想這是羅蘭巴特提出為何照片可以吸引人的兩個因素。不是每一張照片都可以吸引人,照片必須引起觀者的興趣去探索才行。引起觀者去探索的元素就是『知面』。照片裡所反應出來的知識與人文的細節,都是引起觀者注意的『知面』。比如說,一張在西藏拍攝的族人照片,族人的穿著打扮就可以引起觀者的好奇心,導致觀者去探索,去深入了解。

另一個因素叫作『刺點』。那是照片的某個細節,刺激觀者的感官,並且影響力觀者的情緒。如果說『知面』是吸引觀者去探索的話,『刺點』就是直接衝向觀者,並且把照片所有『知面』因素都大幅度的模糊掉。就拿相同的西藏族人照片來當例子,那族人背後有個微笑的老婦,這剛好長得很像觀者的母親。當觀者看照片的時候,族人背後的老婦登時衝向觀者,導致觀者想起剛過世的母親以致引起情緒的波動。觀者根本就無暇探索西藏的人文方面的東西,因為照片的『知面』因素已經被『刺點』模糊了。一張照片的『刺點』是否存在,因人而異。

『知面』與『刺點』都有一個共同之處,他必須依賴觀者的一些背景知識來達成。最簡單的例子就是表情,人對表情必定非常了解吧!所以人像才會那麼直接的影響觀者去探索。對羅蘭巴特來說,一張照片的好壞,取決於照片是否有『刺點』。不是照片的構圖,清晰的畫面素質。然而我想,其實照片的構圖與畫面的素質絕對有幫助照片產生『知面』與『刺點』。身為攝者,我相信這點。攝者就是在這個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,如何依靠攝影手法來達到刺激感官的效果。



在這個照片過剩的年代,照片的確是越來越難另人感動了。就算是那些炫目奪人的HDR風景照,看多了也就麻木了,更別說會花時間去探索。現在大家都分享照片在Facebook、flickr、500px等等網站,能吸引觀者的就那幾秒。觀者在哪幾秒裡,如果找不到什麼可看性就會漠然撇開。如果覺得有那麼一點什麼可以吸引他的話,就給個『贊』。再過一段時間,那張照片的內容也會被遺忘。

以上的照片是荒木经惟收藏在《東京日和》攝影集的一張照片。當時翻到這一頁的時候,我在情感上有了一些波動。對於我來說。這張照片的確有『刺點』,那是因為攝影集前面的文章與照片的鋪陳所致。且先看看下一張照片讀下去。

照片中的婦女是荒木经惟的妻子。那是荒木经惟家的涼亭,她的妻子最喜歡就是在家裡涼亭裡用餐。前面那張照片是相同的涼亭,但是已經荒廢了,那是妻子過世之後的事。照片反映了攝者的悲傷與頹廢。妻子走了,只留下一隻貓(如果你有發現貓的話)。看到那隻貓時,我感到非常的難過。那隻貓成為了照片裡的『刺點』(對我而言)。

我非常喜歡以攝影集的方式看照片,尤其是這種圖文並茂的攝影集。它能夠讓我細細的去探索攝者所要表達,要說的故事。我把照片幻想成為音符,集合起來的音符,加上節奏與編排後,就能鋪成美麗的旋律。而攝影集對我來說,就如同那美麗的曲子。



羅蘭巴特在《明室》裡的攝論更為深層,更多面化,更為仔細。我只不過吸收一些養分,藉此加以發想,以致更加了解自己所追求的攝影是什麼。在這篇章裡,我無法一一區分,哪一段是羅蘭巴特的論點,那一段是我衍生的想法。我也可能扭曲了羅蘭巴特所要表達的理論而不得而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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