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1日 星期五

二零一七年十一月



十一月終於又回到喬治市的街頭去拍照了。這是我的家鄉,熟悉的街頭,你一定會認為我一定拍得很膩了對吧!的確如此,很膩,就算是去了國外一趟回來再去拍還是會覺得很膩。但這不能成為不繼續拍的藉口,街頭攝影就是要持續去拍才行,尤其是自己熟悉的地方。必須從盲點中尋找亮點,從膩中尋找樂趣,尋找新意。街頭攝影是必需靠歲月累積的,而且或許它根本就永無止境。如果沒有這種知覺的話,勸你還是提早放棄好了。看Vivian Maier,拍的多存粹,沒過多的個人企圖心,沒在為出名而拍,也沒在為錢而拍,更不會為感動人或“like”而拍,存粹記錄而已。我嚮往像她這樣的街頭攝影。我還沒真正的做到這樣,但我朝這個方向走。





或許因為我潛意識有嚮往這種存粹的街頭記錄,我才能會想用《日常、夜常》當我小誌(zine)的題目吧!其實照片是旅行時拍的,拍的是別人的日常夜常吧!不是自己的。自己的日常夜常是枯燥的。如果沒上班,出外拍照,就是待在家裡上網。而且我並不自戀,沒有自拍的習慣,所以自己的日常夜常就不好拍了。



布列松所說的決定性的瞬間,是第一個用文字描述觀看者會被照片吸引的原因。其實說破了就照片直接衝擊人類的視覺效果該如何拿捏。布列松談到了幾何圖形如何可以運用在攝影構圖上,直到今天它依然受用。就算技術如何進步,世界如何變遷,人類依然沒改變。人類的進化是很慢的。對於如何運用照片來吸引更多的眼球,撇步就是如何恰當的運用幾何來構圖。有些人根本就不需要去考量如何運用,因為當他在拍的時候,自然而然就已經依照幾何來構圖而不得知。那些人拍的照片通常都很好看,我稱他們為「很會拍照的人」。他可能並沒有很喜歡拍照,但照片拍出來就是好看。



羅蘭巴特在《明窗》裡說到照片能吸引人的另一個觀點,他稱之為刺點(punctum)。照片的刺點因人而異,巴特舉例他收藏了一張媽媽兒時的照片,那是他非常喜歡的照片。對其他人來說,那就是一張女孩兒時的照片。但巴特卻可以從照片中女孩的眼神裡尋找到母親的感覺,並且讓他開始思念他的母親。母親不愛拍照,巴特僅有的就是那張照片,所以那張照片對他來說就如至寶。那麼照片的刺點就是女孩的眼神。說穿了,刺點就是提醒觀看者去注意熟悉的事物的一個焦點。當你在看照片時,會不會特別對朋友、愛人、親人、或是熟悉的地方的照片特別關注?



接近月尾的時候,我去了泰國合艾一趟,雖然遇上下雨天,但也拍了不少。就是覺得旅行時拍照拍得比較過癮,這根心情會不會有很大的關係?篇章前四張是在家鄉檳城拍的,後四張是在泰國合艾拍的,你覺得那一組照片比較好呢?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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