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5月28日 星期日

二零一七年五月



夫妻間在生活上要常常有新的火花,才能長長久久,幸福終老。其實攝影對於我來說,也一樣。

我知道Peter是用左手寫字的,有一天我突然好奇,他拍照時是不是也用左手呢?所以就冒昧問他了。他說沒有,根本就無法用左手拍照啊。這時我才恍然大悟!由於相機的構造,是符合右手啟動快門的。你看Beatles裡的Paul McCartney的吉他不是裝反的嗎?Paul吉他的六條弦是裝反的,因為他就是左手持筆之人。那麼相機就沒辦法了。

真的是這樣嗎?我反問Peter真的沒辦法嗎?說著說著我們兩就開始研究如果用左手握相機了起來。然後拍照互傳左手握相機的手法給對方看。我握相機的方式就是整個倒過來,然後用拇指安快門鍵。





然後我突發奇想! 我想實際出門去街拍看看。用左手拍拍看,感覺雖然突兀,但看看可不可以激發一些不一樣的什麼來。由於不慣於用左手,感覺有一種限制,很多用右手可以辦到拍攝手法換了左手就辦不到了。但也因為如此,感覺上視角變不一樣了。那是非常細微的不一樣,而且只有攝者自己才能感受到的不一樣。用左手拍出來的照片,真的跟右手拍出來的不一樣嗎?很難說。用左手寫字,在寫的當下你會發現不一樣,但寫完之後,從字跡來看,看得出分別嗎?重點是,用左手拍,跟用右手拍,真的很重要嗎?觀者在意的並不是用什麼手來拍,而是照片本身的內容啊。



當朋友提出這個論點時,還真的是當頭一棒啊。我有提出一些無力的反駁,不過我已經忘了我說些什麼,因為那真的太無力。不過我相信,用左手拍照,是我身為攝者的一種浪漫。在攝影的路上,並不是一直都很好走,有些人會一直對自己進行洗腦,說些漂亮的話安慰(騙)自己;有些人則會為自己的作法堅持到底;還有些人會一直尋找新意,然後失敗、然後再來,然後又失敗,然後又再來。我們都一樣,而我剛好是後者而已。

我說,這就叫攝者的浪漫!






2017年的5月,拍照時,我讓右手閒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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